有关 2018 年CERD审议中国履约报告的分析

2018年8月10-13日期间,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对中国政府递交的14-17次合并报告进行了审议,ISHR根据这次审议的全部过程做了简单分析,并形成了一个长达19页的中文版本:《否认、反驳到对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的客观与公正进行质疑——有关 2018 年 CERD 审议中国履约报告的分析》,如果您对我们的分析有兴趣,欢迎下载并传播。

 

第一部分:中国与消除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的审议义务和背景

 

2018年8月10日、13日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履约报告进行审议。中国政府在1981年11月29日加入《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

2017年1月24日,中国正式向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递交了第14次至17次定义报告,这是中国在2009年接受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审议后再次递交合并报告。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网站数据库显示,中国政府自2000年至今近20年间,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对中国审议的时间只有3次。由于时间和人力资源的限制,委员会也常常对缔约国多次报告合并审议,中国政府似乎也越来越熟悉和利用此规则,从积极和准时递交周期报告转而多次延迟递交报告。因此,这次审议对理解中国反歧视措施是一个很重要的机会。

 

第二部分:准备2018年审议过程

 

与2009年消除歧视委员会对中国国家报告进行比较,我们发现委员会在2009和2018发布的议题清单中有很多相同内容。中国政府在2009年的审议和2011年的跟进报告中对这些问题进行答复也相似。在2018年的审议中,委员会在议题清单和现场审议中大部分重复到这些内容。

2018年中国审议中,目前公开可以查询的非政府组织在整个过程中递交的报告达到22份,我们估计这次向委员会直接递交或者联合递交报告的民间组织数量接近80个。递包括中国官方背景的组织(GONGOs)和独立公民社会组织。

 

第三部分:2018年审议对话时刻议题

 

在2018年的审议的第一天,专家向代表团提问。

国家报告员马鲁甘(MARUGÁN Nicolás)先生主要向中国政府提出了设立国家级人权机构、法律中明确对“种族歧视”定义、设立《反歧视法》、民间机构参与反种族歧视议题、涉及种族歧视申诉和判决问题、藏人和维吾尔族人面临的被强迫失踪、酷刑、就业歧视等问题展开提问。

盖伊·麦克杜格尔(Gay J. MCDOUGALL)女士是国家副报告员,她主要提出新疆上百万人被关押于“反极端主义中心”,200万人被卷入“再学习中心”,维吾尔族人因为反恐受到分裂主义或极端主义起诉问题展开提问。

韦雷娜·阿尔韦塔·谢泼德(Verene Albertha SHEPHERD)也是国家副报告员,她对新疆和西藏的双语教育展开提问。

何塞·佛朗西斯科·卡利察伊(CALI TZAY Jose Francisco)对西藏的宗教自由、西藏人被限制自由、环境保护等情况提问。

英迪雅.里塔(IZSÁK-NDIAYE Rita)女士和 郑镇星 (CHUNG Chinsung )女士主要针对北朝鲜的脱北者问题进行了提问。

 

第四部分:中国代表团回答的三大特点

 

第二天,中国政府49位中国官方代表组成的代表团在参与审议对话时应该积极回答专家们的问题。但是这次代表团进行了反驳或者不予直接回复,这体现了中国政府在对委员会提问态度上几乎和9年前没有任何改变。

 

1.在回答委员会清单和委员会提问时,中国代表团面对未能履行公约内容提问时,代表团的回答显得强词夺理。如下:

就中国何时建立一个符合《巴黎原则》的国家人权机构,2009年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审议时,中国政府在随后的书面回复中表示将对该建议进行研究。9年后再次提到这个问题时候,中国政府代表团副团长徐宏在回答中干脆以信访部门、监察部门带有类似功能为由,不必再设独立的国家人权机构。

在2009年、2018年2次审议委员会都建议制订《反歧视法》时,中国代表团居然回答,中国的国内法已经包含了广泛的反歧视内容,甚至远远超出了种族歧视的范畴,所以不宜再制订。

在谈到新疆的去极端化措施可能侵犯人权的问题时,中国代表团居然称这些政策受到了各族人民的拥护,中国也不存在用反恐打压宗教信仰自由问题。

2009年审议时候,中国政府在部分议题上接受了委员会的建议,并表示要再进行研究或延期执行。但是这次回答上,中国政府直接拒绝接受委员会的建议,这是官方态度的转变。

 

2.中国代表团对委员会提出的问题的否认和反驳几乎覆盖了整个审议过程,在非政府组织管理法案方面,中国政府称非政府组织法是为了更好地服务这些民间组织。但是联合国特别程序2015、2016年已经把控告函发到外交部,对这项法律表示关切,认为里面的限制是不符合国际标准。

在面对大量的涉及少数民族在住房、就业等歧视方面的案例时,中国政府称已经设立了投诉机制,但是却不能提供每年接到有关种族歧视投诉的具体数量。上次CESCR审议中国,该委员会也提出了意见,贫困和人权特别报告员Philip Alston 一样,呼吁中国政府建立一个有效、透明性的机制解决给种 与发展有关的问题,包括强迫拆迁问题。

在针对律师执业受到干扰时,中国代表团称那些遭到惩罚的律师涉及违法犯罪,中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律师违法犯罪当然要处理。

在面临新疆的“再教育营”问题时,中国政府断然否认存在此类机构。在委员会成员提到新疆和西藏的酷刑、被迫失踪问题时,中国代表团在8月13日的审议中断然否认。

在涉及到牧区定居安置工程涉及到非自愿迁移和强行安置的问题时,中国代表团断然否认,称在进行安置时候都征求了他们每个人的意见。

 

3. 中国代表团最终对委员会成员接收信息的可信性提出质疑。中国政府代表团副团长徐宏对部分委员会成员就朝鲜脱北这难民提问引用美国国务院的信息表示质疑,并表示委员会被政治化了。

徐宏最后称,个别委员将一些组织提交的未经证实的材料称为可靠消息,众所周知,委员会收到的某些材料是来自一些公开否认中国领土主权,图谋分裂中国领土的组织,他们递交的材料丝毫不掩饰分裂中国的政治目的。

委员会来自土耳其的专家库特回答说:

“我相信你们远道从中国而来,不是来说所有都没问题,一切都很好,这方面不需要在做什么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我就不用完剩下所有的时间了。但是我想我们完全本来有可能有一个更好的机会进行非常富有成果的讨论,来改进中国的局势。这些是帮助中国自己的,并不是为我们的”。

这种强势的态度和对委员会的不尊重也是中国代表团面对审议的看点。

 

第五部分:媒体怎么报道这次审议?

 

在中国政府接受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审议期间,中国国内媒体没有主动对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的审议进行主动报道,但国际英文媒体则铺天盖地报道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对中国的审议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言人陆慷在8月14日表示:“某些反华势力出于政治目的对中国进行不实指责,少数境外媒体歪曲报道此次审议情况,污蔑中国在新疆的反恐和打击犯罪措施,是别有用心的。 ”

8月14日,新华社国际部发表了《中国代表表示希望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客观公正履职》文章,暗示对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的中立和客观性表示质疑。

 

第六部分:结论

 

中国政府作为179个《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缔约国之一,政府有义务对委员会的议题清单和现场审议进行回答。但是中国代表团在对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的提问不断进行诡辩、否认的同时,进而对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的独立性和客观性进行质疑,这显示了中国政府完全并没有诚意参与联合国人权机制。

同时,中国政府还封锁国内媒体一切有关审议的信息,国内也很少有人完全获悉审议的情况,这意味中国政府与《公约》中要求政府有义务将审议消息广泛传播的规定背道而驰。很明显尽管中国政府试图说明政府的工作与消除种族歧视目标一致,然而事实证明那只是假象。

尽管中国政府在上面的公开言论中试图证明他们在保护人权、反对歧视的道路上,但是许多联合国人权专家、民间非政府组织和政府代表却对中国代表团的陈述持有不同观点。

 

分析报告全文(总共19页)下载《否认、反驳到对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的客观与公正进行质疑——有关 2018 年 CERD 审议中国履约报告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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